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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卫生院医用后补式冷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店镇卫生院医用后补式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TP-2024209

项目名称:新店镇卫生院医用后补式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

保证金

1

新店镇卫生院医用后补式冷库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项

150000

3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 (2)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附件或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页(http://fjhzzb.com/)“下载专区”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同时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具体流程: ①邮件递交材料。投标人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3763037635@qq.com。 ②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第二个工作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0591-38165630-1)。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报名时间以获取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11)特定条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 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128号        

联系方式:张秀琴0591-8791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石璐婷、陈真、刘苏华 0591-38165630-6(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陈真、刘苏华

电 话:  0591-38165630-6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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