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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鼓楼区抖音短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楼区融媒体中心委托,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2]HZZB[CS]2024004、2024-2025年度鼓楼区抖音短视频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2025年度鼓楼区抖音短视频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2]HZZB[CS]2024004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鼓楼区抖音短视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重大专题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1(项)

重大专题类:围绕鼓楼区中心工作,制作不少于36条原创专题类短视频作品,其中每月1日须发布一条符合当月主题的原创短视频,其余短视频须围绕传统节日(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如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等主题开展创作。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闽都文化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1(项)

闽都文化类:围绕闽都文化的传与承,聚焦二十四节气的不同文化习俗、古建筑、传统工艺等,探索并发掘千年闽都文化深厚内涵,制作不少于36条原创闽都文化类短视频作品,其中须包含鼓楼区二十四节气不同景观、习俗短视频,其余短视频围绕鼓楼区知名景点、文化亮点等主题开展创作。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人文风光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1(项)

人文风光类:综合鼓楼区的风光风景、非遗传承、文化文艺等方面元素,制作36条原创人文风光类短视频作品,主要涵盖鼓楼区重要时间节点活动、各类纪念活动、非遗传承等方面,每条作品需包含航拍视角画面。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30 至 2024-10-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科技商务中心11层

联系方式: 徐兆晖0591-87565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原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丽娟、林少明、陈祥敏

电话: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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