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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1]HZZB[GK]2024005、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HZZB[GK]2024005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91,2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

采购包预算金额:4,291,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91,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40300-保安服务

福清市宏路街道派出所巡防队伍

1(年)

详见招标文件

4,291,2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中标人需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进场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25 至 2024-10-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融宏路22号

联系方式:05918538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6(财务电话: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陈真、刘苏华

电话:0591-381656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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