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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8022843号-1
技术支持:
一、项目编号:FJHZ-CS-2024166(招标文件编号:FJHZ-CS-2024166)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前后广场地面平整提升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源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162(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39.289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福建省源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前后广场地面平整提升改造工程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6号 |
工期15日历天 |
陈新清 |
闽235201120113003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新(组长)、陈孟嶙、王丰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按成交金额*1.5%计算, 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9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至低一致推荐福建省源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福建省泷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福建源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3、成交人福建省源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得分:96.00分。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061513108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丰田 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石璐婷、陈真、刘苏华0591-38165630-6(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陈真、刘苏华
电 话: 0591-38165630-6(财务:0591-2833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