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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项目概况
连江县精神病医院一期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2099-1
项目名称:连江县精神病医院一期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6.5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5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 预算审计价 |
投标保 证金 |
1 |
1-1 |
(门诊医技楼)电梯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2(台) |
1765040元 |
35300元 |
1-2 |
(病房大楼)电梯 |
3(台) |
||||
1-3 |
(后勤保障楼)电梯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货计划,90个日历日完工(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货到工地,到货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30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围标、串标及未处理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规的条件及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各自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资格条件)。
②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等,联合体双方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牵头方,授权该牵头方作为联合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须明确售后维保方必须为制造商或安装单位),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确定其中一方参与商务部分评标。
④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银行账号:40917521455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21号金凤新苑D区一层
联系方式:0591-26101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
电 话: 0591-3816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