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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11]HZZB[GK]2022020-1-1)



一、项目编号: [350111]HZZB[GK]2022020-1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11]HZZB[GK]2022020-1-1 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0

226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11]HZZB[GK]2022020-1-1 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机动车保险服务

晋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晋安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下属编制单列单位)

在保单有效期内不限次数,享受全国道路救援服务

2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62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赵毅 (1)

评审专家:

肖永华,郑季炜,薛建国,陈同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0615131080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11]HZZB[GK]2022020-1-1 包3393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审核均通过。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提供的商务条件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符合性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
    
联系方式:183059417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2号厂房5510A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袁燕婷
    
  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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