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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店面、场地、厂房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店面、场地、厂房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06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2091

项目名称: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店面、场地、厂房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308.94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最低起租价

保证金(元)

1

上三路168-20号店面

32

5

4880/

5856

2

上三路复园支路54号(加油站后面空地)

700

10

5.82(元/㎡)/

10022

3

上三路168-1号(190-30号)厂房

800

15

15.17(元/㎡)/

45910

注: 1、合同包2 5 年租金按中标价不变,第6年至第10年在第5年的基础上递增 5 %

2、合同包3 5 年租金按中标价不变,第6 年至第10年在第5年的基础上递增 5 %,第 11年至第15年在第10年的基础上递增 5 %

3、最低起租限价为含税金费用,招标人可提供发票(税点由招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5年;合同包2:10年;合同包3:15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
一、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1)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为企业的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8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注明网址)。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自然人都应加盖手印。

合同包2、合同包3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8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注明网址)。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16   202208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合同包(纸质文本或电子档招标文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906 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0906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 1010 0100 4524 50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民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09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1-8344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联系方式:徐萍珠 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萍珠

电 话:   0591-3816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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