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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公园所属园区绿化养护和草花播种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HZZB[GK]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江公园所属园区绿化养护和草花播种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27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序号

事项

原内容

更正为

1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③商务项的3、业绩

3.2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 1 1 日至开标当月的前一个月月底(以合同签订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专项草花播种项目或含有草花播种服务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这4项佐证材料内容均须体现草花播种相关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分中“含有草花播种服务项目”不包括苗木采购、花卉租摆项目,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

3.2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 1 1 日至开标当月的前一个月月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履行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专项草花播种项目或含有草花播种服务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服务评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分中“含有草花播种服务项目”不包括苗木采购、花卉租摆项目,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

2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③商务项的5、无不良行为

投标人承诺自201911日至开标当月的前一个月月底(以处分下达时间为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未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园林主管部门、创建办、文明办等行政部门通过政府官网或官方媒体或行政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告知书、通知、通报、决定等)下达的挂牌警告或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通报等处分的得2分,满分2分。缺项或有违反任一项均不得分。如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相关损失。

投标人承诺自201911日至开标当月的前一个月月底(以处分下达时间为准)在园林相关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未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包括园林主管部门、文明(创建)办通过政府官网或官方媒体或行政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告知书、通知、通报、决定等)下达的挂牌警告或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通报等处分的得2分,满分2分。缺项或有违反任一项均不得分。如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相关损失。

3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③商务项的7、参与行业标准编制情况

根据投标人参与由行政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编制(需同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进行评审:*********的得3分,省级得2分,地市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不累加计分,只计取一项。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参与状态为已发布实施的标准(须同园林专业相关)编制情况进行评审:参与行业标准的得3分,参与地方标准的2分,参与团体标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不累加计分,只计取一项。满分3分。须提供投标人参与标准编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网站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未提供的不得分。

4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5、事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项6)(七)草花播种和养护

原内容:

3)土壤改良:

①合同期内每年至少对一年生及多年生草花花田完成一次以上的土壤改良工作,3年总计须完成相当于厚度10cm的全园花田面积的土方量的土壤改造,土壤改良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由于本项目对草花播种要求较高,中标人入场后必须马上开展相关工作,为确保中标人能顺利接手草花播种工作,要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概况,特别是土壤情况有较深入了解,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2022年内的土壤抽检报告(参数标准详见以下表格),中标人入场后每次进场土壤不允许有明显的颗粒,并须以此参数标准执行,若参数不达标应限期整改至达标为止,过程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理化形状

要求

PH

6.57.5

容重

1.2g/cm3

通气孔隙度

20%

保水性

有效水分>37%

土壤入渗率

5mm/h

粒径

1cm

EC

0.15ms/cm-0.9ms/cm(水土比5:1

有机质含量

20g/kg

全氮

0.2g/kg

全磷

0.22g/kg

全钾

2.5g/kg

水解性氮

90mg/kg

有效磷

15mg/kg

速效钾

120mg/kg

更正为:

3)土壤改良:

①合同期内每年至少对一年生及多年生草花花田完成一次以上的土壤改良工作,3年总计须完成相当于厚度10cm的全园花田面积的土方量的土壤改造,土壤改良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由于本项目对草花播种要求较高,中标人入场后必须马上开展相关工作,为确保中标人能顺利接手草花播种工作,要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概况,特别是土壤情况有较深入了解,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2022年内的土壤抽检报告(参数标准详见以下表格),中标人入场后每次进场土壤不允许有明显的颗粒,并须以此参数标准执行,若参数不达标应限期整改至达标为止,过程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序号

控制指标

技术要求(以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

01

PH

6.0-8.0

02

质地

壤土类

03

土壤入渗率/(mm/h)

5

04

有机质/(g/ kg)

40-80

05

水解性氮(N) /( mg/kg)

100-200

06

有效磷(P)/( mg/ kg)

30-60

07

速效钾(K)/( mg/kg)

150-300

注:参数标准以CJ/T340-2016《绿化种植土壤》为依据。

(二)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8-18  10:00(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8-30  10:00(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8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江滨大道1号    

   联系方式:83895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2号厂房5510A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袁燕婷

   电   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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