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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场所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场所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2067
项目名称:仓山区金星村部分场所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1343.6654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租赁地址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最低起租价 |
保证金(元) |
1 |
金星村程埔路6-18号店面 |
67 |
5年 |
82.6(元/㎡)/月 |
6641 |
2 |
首山路23-35店面 |
15 |
5年 |
3000元/月 |
3600 |
3 |
金星村三队仓库程埔路8、8-1号场所 |
1791 |
10年 |
11.31(元/㎡)/月 |
52513 |
4 |
上三路109号左侧钢结构玻璃房一层 |
191 |
10年 |
288(元/㎡)/月 |
205978 |
上三路110号左侧钢结构玻璃房二层 |
221 |
10年 |
65(元/㎡)/月 |
||
上三路109号右侧店面 |
40 |
10年 |
252(元/㎡)/月 |
||
注: 1、合同包3、合同包4前 5 年租金按中标价不变,第 6 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5 %。 2、最低起租限价为含税金费用,招标人可提供发票(税点由招标人承担)。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包2承租期限:5年,合同包3、合同包4承租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
一、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1)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为企业的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注明网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自然人都应加盖手印。
合同包3、合同包4: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注明网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至 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合同包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452450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本项目评标方法:合同包1、合同包2采用最高评标法。合同包3、合同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民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09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1-8344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联系方式:徐萍珠 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萍珠
电 话: 0591-3816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