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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二十二中学)新校区报告厅、会议室音响桌椅等设备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HZZB[GK]2021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二十二中学)新校区报告厅、会议室音响桌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914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3、样品要求:

3.1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样品:

序号

样品名称

小样数量要求 

1

品目号1-1序号7

礼堂椅

1)完整的站脚支架1个(包含扶手盖、写字板以及翻转机构);(2)座包内框1个。

2

品目号1-1序号11

阶梯椅

1)椅脚管(含铸铁翻转圆盘)1根,长度不小于700mm;(2)椅子座背板各1片;(3)单人桌面1片。

备注

所有样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要求;所有钢管必须为成品钢管,不能使用人工焊接打磨拼接而成的钢管。所有塑料件不能使用3D打印技术或NC加工技术加工而成,不能使用后期喷漆而成的塑料部件。

3.2投标样品的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3.3接收人: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4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17:00送达投标样品的递交地址并进行样品签到手续,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

3.5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7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退手续,过期不予保管,招标公司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遗失不负任何责任。

3.8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如需对样品进行检验测试,对样品的拆装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若本次招标需复审,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4、演示要求:

4.1投标人须自行携带演示设备(应包含AV智能管理中心机1台)及所需材料等,事先做好现场演示准备;

4.2演示内容:佐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品目号:1-2序号3 AV智能管理中心机序号中第3点至第7点的参数。

4.3所有投标人按照顺序自行演示,每个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完成演示工作;

4.4演示等候时间:接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等候时间不超过5分钟(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演示资格)。

(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9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二十二中学)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巷21号  

   联系方式:13559359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2号厂房5510A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祥敏、陈真

   电     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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