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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民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金星村店面、厂房场地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民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星村店面、厂房场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星村店面、厂房场地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FJHZ-GK-2020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民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09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1-834429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石 0591-381656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最低起租限价(元)/

保证金(元)

1

上三路168--11

24

5

4831.20

5797

2

上三路168--15

32

5

5368.00

6441

3

上三路168--16

34

5

5703.50

6844

4

上三路168--20

32

5

5368.00

6441

5

上三路168--17

32

5

5368.00

6441

6

上三路168--18

55

5

7841.90

9410

7

上三路168--4

58

5

4864.75

5837

8

上三路168--5

58

5

4864.75

583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企业投标的: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可从工商红盾网查询,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或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直接进行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的: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及经营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关于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提供经年检或年报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加盖手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26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513 08:30  20200519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加盖手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合同包(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3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0603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5919 0615 1310 806

开户名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FJHZ-GK-2020010-1投标保证金合同包(具体包号)”。

3、投标人若需办理相关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登录我司网站(http://fjhzzb.com/)“下载专区”点击下载,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原件送至我司。

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招标公告第一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固定模版,根据本项目委托协议规定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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