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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8022843号-1
技术支持: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区滨江滨海路南北澳至外文武围垦堤段三营澳渔港路段路桥工程健康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区滨江滨海路南北澳至外文武围垦堤段三营澳渔港路段路桥工程健康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FJHZ-20190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红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南路长乐首占新区公交枢纽中心8楼
联系方式:陈工18965718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红0591-381656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内容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长乐区滨江滨海路南北澳至外文武围垦堤段三营澳渔港路段路桥工程健康监测项目 |
详细技术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建设期完成后服务1年 |
2114356.28(包含建设期完成后服务1年的费用20万) |
42287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与隧道专项检测资质或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4356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615 1310 806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招标公告第一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固定模版,根据本项目委托协议规定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