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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2)

1、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50104]HZ[GK]2019012-1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仓山区首山路19号仓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

刘必捷

   联系电话:

0591-8341164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2号厂房5510A

    评审部经办人:

石璐婷

   联系电话:

0591-38165630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07-10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08-02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中标情况:

2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2

2-1

C0810

安全服务

上渡派出所保安

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中标人将于现有的保安服务公司服务合同期满后接受保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包二服务地点为上渡派出所,需6人。1、保安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年龄20-30周岁(复退军人或有特殊技能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及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2)保安人员热爱学习,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知识,熟练计算机办公文字录入,曾今有在公安机关警辅工作经历的人员的优先。(3)保安人员政治可靠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聘记录,遵守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秘密。(4)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保安证),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5)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6)保安人员上班着统一制式保安服装,标志和佩戴保安员执勤证,(7)保安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月

2

308160

616320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2号红叶大厦B3

中标金额

616320.00

9、收费金额:0.9244万元

  收费标准:合同包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615 1310 806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灼 (2)

    评审专家:

叶文生,李庚,卢国麟,毛建政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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